2012年4月13日,平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次会议,对县城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并提出了4条专题询问意见。
时隔一年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询问意见,都做了哪些工作?
政府重视,县长亲自督办抓整改
针对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意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县城饮用水源安全工作询问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改重点,分解了整改责任,强化了整改措施。
2012年4月17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保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明率领环保、水务、海事、公安、规划、国土、交通等部门及相关执法人员在通河、巴河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在渭子溪取水点二级保护区内发现违法采集砂石作业3起,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后,将相关船只驱逐出二级保护区外,由县水务局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船主行政处罚。
今年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蒲开文专题调研通巴两河环境保护与防治工作。他要求,要加强源头监管,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通力协作配合,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巡查,严禁企业污染直排,坚持达标排放,从源头上遏制水污染;要加强排污处理,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放在关键位置,切实提高城乡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处理水平,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手段,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定期通报通巴两河水质达标情况,曝光环境污染企业。
环保部门履职不松懈
2012年11月6日,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巡查中发现,熊某在位于县城饮用水源流域沿岸经营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进入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执法人员当场向熊某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但业主一直不予配合。11月16日,在县公安局、畜牧局的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35人,执法车辆6台,租用生猪转运车辆1台,挖掘机1台,对该养猪场进行了强制拆除,转运生猪近40头,拆除圈舍6间近100平方米。
2013年3月27日,县环保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取缔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网箱养殖企业。同日,环保执法人员在沿河排污巡查中,发现金锣湾商务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切割石头产生的废水经排水沟直接排放流入巴河,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罚金1000元。
一年来,县环保部门根据专题询问意见,按新的技术规范要求,设立了一、二级保护区标志牌,新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带300米;坚持定期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巡查,坚持每月两次水质段面监测,并通过电视台等媒体渠道向公众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养猪场3家;限期治理水污染排污企业2家;取缔垃圾堆放点1个;查处在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行为8起,驱离采砂船12只/次;设置饮用水源警示标志牌12块;行政罚款1.1万元。
人大执法检查,跟进监督饮用水源安全
2012年11月19日至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40余名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开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元山温氏养殖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李家沟生猪养殖区、德源食品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再一次就县城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了询问,从而切实保护了饮用水源的安全。
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而如今,县城饮用水源安全吗?
为了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今年3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委室深入通巴两河流域内相关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部分养殖场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年来认真落实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意见,加大了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及时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区域的各种污染隐患,加强了对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监管、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了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和公报制度,提高了综合执法水平,加大了综合执法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让科学数据证明饮用水源是否安全,3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专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区域取水样到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异地检测。经水样检测,所检验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所要求的水源水卫生标准。4月8日,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告诉我们,县城饮用水源安全。(摘自《民主法制建设》杂志201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