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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要在推动转型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

发布日期:2011-04-11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 [] []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和职能作用,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主动有效作为,依法履职促转变

  服务中心作决策。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准确把握好“五个统筹”发展的深刻内涵,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改善民生等涉及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型发展上来,努力解决影响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政府破解转型发展的难题,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推动转型抓监督。紧紧围绕党委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和部署,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坚持速度与质量、发展与民生、增长与环境、经济与社会有机统一,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对“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从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促进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要跳出按惯例行事的套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规范预算审批程序,实现预算过程监督全覆盖。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着重加强对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安排,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公共财政每一分钱都用到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来。二是加强对事关转型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监督。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立足宜都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强化支柱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招商引资政策特别是扶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光伏等特色专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以项目增量推动发展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加强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优化项目建设服务,要加强对人大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力求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的监督。加快推进城镇化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投入、拉动消费、优化结构、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要强化城乡建设规划执行、主城区和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与管理、新型社区建设、城乡交通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的监督,重点加强城镇道路、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绿化、停车场、健身休闲等公共服务和活动设施建设的监督,促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以城镇化建设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

  改善民生促和谐。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提高发展水平的根本目的。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使用、饮水和食品安全、群众体育和文化生活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着力推动解决民生问题,通过改善民生,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要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支持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责。要强化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维护公正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涉法涉诉,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问题的信访案件的督办落实力度,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创新监督强合力。监督是一种制约,更是一种支持和促进。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把握形成加快转型发展合力的出发点,坚持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监督人与监督事、自查自纠与监督整改相结合,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抓实各个环节,增强监督实效,实现参与与服务、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审议意见督办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大胆使用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发挥代表作用,凝智聚力促转变

  一要发挥代表的监督支持作用,为推动转型发展助力。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活跃在一线。有不少代表懂得经济工作、熟悉农村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要重视和发挥好各行各业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拓展代表履职的渠道,引导代表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广泛深入调研,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转型发展中的参与决策、建议参谋、监督支持作用。

  二要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转型发展铺路。人大代表与群众接触最密切最广泛,最能直接、及时、有效地了解群众的所想、所需、所急、所盼。要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群众信任的优势,通过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要始终把保障和服务代表履职放在首位,完善挂牌履职、履职档案等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健全各级代表联动履职机制,促进代表很好地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反映民意、宣传政策、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的作用。

  三要发挥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转型发展添彩。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群众产生积极影响,他们干事创业都会群众中产生强大动力和引导效应。要注重发挥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代表自主创业,调动代表参与、服务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自身建设,创优争先促转变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要深化认识,提升境界。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要纠正和克服人大不主抓经济工作、对转型发展难有作为的思想,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明确转型发展的理论内涵、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明确人大工作在转型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主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

  二要加强学习,增强能力。进一步掌握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努力做到“三个精通”:一是精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和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规范人大工作的基本法律,正确地履行法定职责。二是精通人大业务。深入研究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练掌握人大工作业务,保证人大工作健康规范有序。三是精通方针政策。学习领会中央的方针政策,抓住和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得以体现、得到促进。

  三要改进作风,求真务实。要紧密结合事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问题和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从促进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找准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充分调动人大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工作创特色、争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