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履行人大职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信访工作。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信访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统领人大工作的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地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制度载体。群众信访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映,是群众自身承受能力的外在表现。人大信访涉及社会生活、政治、文化方方面面,关系到国家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信访人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群众通过信访反映问题,是对人大的信任。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使命,关系到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诚信友爱、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人大信访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的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群众来访,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协调好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引导多元利益主体,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筹起来,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之际,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大信访工作
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诉求渠道之一,是全局问题的综合反映,是一个系统工程。习近平书记说“群众的来信来访,是透视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从表面上看,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但对信访人来说是大事、难事,切不可因小而忽视,因小而不为,这些事连着家事、国事,事事系着人心、民心,我们只有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更多地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的困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为社会增添一份安宁,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才能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人民来信来访反映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安居等方面的民生问题越来越多,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集体访、群体事件。人大信访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站在推动和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情民生,树立信访消化矛盾的理念,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大依法治本力度。通过人大信访督促解决民生问题,从而避免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真正体现人大信访为民的本色。
人大信访工作是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当前,一些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又同形式上的违法性交织在一起,处理时不像打击刑事犯罪分子那样,法律和政策界线比较清楚,出手也比较容易。做好信访工作的真功夫,就在于扎扎实实地做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为推进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一个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文化进步,有利于百姓安居乐业,这是不容忽视的。身怀爱民之心,万事民为先,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密切联系群众、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形象。群众到人大反映的问题,大多数是涉及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方面的,大多数是经过“一府两院”处理过但没有彻底解决好的,群众求助于人大督促解决。如果人大信访在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起不到积极作用,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来越激烈,势必影响社会和谐。因此,人大信访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强化总揽全局、统筹谋划的战略思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进一步抓住各地的热点和难点,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最根本最重要的是重视解决长期上访、反复访、集体上访的问题,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人大信访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过程中做出了具大贡献,但是,也暴露出了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对人大信访工作宣传不深入不广泛,社会上还存在着不重视或不了解人大信访工作的现象,致使一些人民群众遇到问题不知道到人大反映,还有一些群众不论什么事、不论事大事小都来找人大,非要人大解决,给人大信访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
(二)人大信访工作还未突破原有的固定模式,还停留在“收收转转、访访谈谈,不痛不痒”,只靠文书来往的局面上。没有把人大信访监督当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信访仍处于低层次的转办交办督办状况。相当一部分办理单位存在着重答复、轻实质处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访人的重复访、越级访,也一定程度损害了人大常委会在信访者心中的形象。
(三)人大信访机构的设立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目前,少数县级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信访机构,即使有也存在“信访人员编制、工作所需设备、岗位补贴”等问题还未得到落实,普遍存在工作量大、人力不足的情况,兼职现象严重,忙于日常工作,信访量增加后只能疲于应付,难以深入调查研究。
(四)工作人员、信访群众的法律素质低。从来信来访反映和接待工作中可以看出,存在着当事人不清楚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只是朴素地、真实地反映自己不满的事情,而且夸大事实,甚至歪曲事实,无理取闹的信访案件也不少,有一些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把握政策、法律不够准确的现象。
(五)信访工作的体制网络还不够健全。市、县、乡三级人大缺乏信访协调沟通的上下联络机制,特别是乡镇一级人大没有健全信访机制,设立信访接待机构,没有很好的利用和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人民群众有事直接找人大代表或人大代表主动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的现象极其少见。
根据以上人大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