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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11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 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1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余良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紧扣发展主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攻坚、务实苦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2018年工作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平昌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确立五个上台阶”“八大工程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取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努力在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县的宏伟征程中展示新作为、再创新辉煌!